碳排放權交易法即將施行 對汽車行業會有什么影響?
發布日期:2021-01-20 瀏覽:
1月5日,生態環境部正式公布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交易產品為碳排放配額,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以及符合國家有關交易規則的機構和個人,是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交易主體,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盡管近年來節能減排一直都是汽車行業發展的重要戰略方向之一,但碳排放交易由于具備靈活、透明的運營機制,仍有望對汽車行業產生進一步的深遠影響。
落實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抓手
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李高表示,《辦法》的印發,意味著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正式啟動,我國的碳市場建設正從試點先行,過渡到建立全國統一市場。2011年,我國首次設立了碳配額交易試點區域,在此基礎上,國家發改委分別于2014年12月印發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以及2017年12月發布了首個以發電行業為切入點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實施方案。截至2020年8月,我國碳排放交易試點省市碳市場共覆蓋鋼鐵、電力、水泥等20多個行業,接近3000家企業,累計成交量超過4億噸,累計成交額超過90億元。
作為落實二氧化碳新達峰目標和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抓手,我國的碳市場建設一直以來都受到了國內外的關注與重視。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日前表示,今年將進一步加快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并逐步擴大覆蓋行業范圍,豐富交易品種和方式,實現全國碳市場的平穩有效運行和健康持續發展。
不過,盡管在2016年3月29日公布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審核稿)》(簡稱“送審稿”)中,第十五條單條列出了對新能源汽車的配額管理,并曾提出要“對重點汽車生產企業實行基于新能源汽車生產責任的排放配額管理”,但從目前已經被納入碳排放交易試點的行業和企業、以及不久前發布的《納入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來看,汽車行業并未被納入其中,與汽車業直接相關的道路交通行業也沒有納入(航空企業有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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